养猪网首页 行情 - 财经 - 猪价 - 人才 - 招聘 - 求职 - 社区 - 协会 - 电子杂志 - 技术 - 猪病 - 商城 - 视频 - 访谈 - 人物 - 专题 - 图库 - 博览会 - 兽药GSP - 新闻

生猪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和对策(2)

  • 点击:
  • 日期:2013-10-28 17:05
  • 来源:广东养猪业


  2.4  加强饲养管理

  树立品牌意识,制定产、供、销一条龙模式,切实加大管理人员素质再教育,加强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关于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一定要从国家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饲料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中购买环保型饲料和绿色饲料添加剂以及药物性饲料添加剂。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性添加剂使用规范》,选择规定的品种,执行规定的用量、休药期。依猪群的采食量确定投料量,确保饲料新鲜。做到随时清除散落饲料,防止饲料发生霉变。禁止饲喂发霉变质饲料以及动物性肉骨粉。要采用“自繁自养”和“单元式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龄期猪只药物保健方案,认真做好保健和药物预防工作。夏天注意防暑降温,冬天注意防寒保暖。要保持适宜的环境温度、湿度、合理饲养密度和注意猪舍通风良好,以保证舍内空气清新。及时清除粪便,保持舍内干净卫生,这样就能给猪群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使猪群保持良好的生理状态,满足猪群心理愉快的要求,进而可提高猪群的健康水平。减少任何患病的危险。

  2.5  规范使用兽药

  兽药在预防猪只疫病的发生、促进猪只生长、提高养猪产量等方面做出巨大的贡献,但在它给人类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潜在的危害更需引起人们的高度注意,所以,猪场执业兽医应根据当地和本场猪病流行规律,猪只保健防病需要,使用适量的抗菌药物对猪只实施群体药物预防或治疗。在养猪生产过程中,不准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不准滥用兽药,不准盲目使用兽药,受限制使用的兽药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兽药休药期使用;要避免在饲料或饮水中长期添加兽药,不准将激素类药物添加在饲料和猪饮水中,不准将人用药品用于猪只。猪场执业兽医要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做到规范和安全用药,并做好用药记录。

  2.6  重视环境消毒

  为创造卫生健康的饲养环境,保证猪只的健康,饲养人员应切实做好经常性的预防消毒工作。应选购经农业部GMP认证的兽药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多种不同类型的消毒剂定期对猪舍、饲养用具、走道、周围环境、道路等进行交替消毒,春夏季节每周1—2次,秋冬季节每周2—3次,有疫情时适当增加消毒次数。经过全面消毒后,能彻底杀灭外界环境的病原微生物,防止病原微生物借助灰尘、水源、空气、饲料、用具等传播媒介传播疫病,这样可大大减少猪只发病的机会。

  2.7  严格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病死猪是猪场内的主要传染源,猪场执业兽医务必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T16548)之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或造成疫病的传播。对被病猪污染过的圈舍、设备、车辆、场地、道路和周围环境等均须做彻底的防疫消毒。

  2.8  粪污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应采用清干粪工艺,及时清除粪便,使粪、尿、污水迅速分离,粪便、尿、污水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要在堆粪场所进行堆积密封发酵处理,堆积密封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高温(50—70℃),能杀死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并有效控制苍蝇孳生,符合GB/T7955《粪便无害化处理卫生标准》的要求,后做为农业用肥。尿、污水导入沼气池制取沼气,通过厌氧发酵杀死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防止污染环境,而且开辟了对二次能源的利用,节省燃料。沼气发酵后的残余物无毒无味,是一种易被植物吸收的速效肥料,可分离成沼渣和沼液两部分。沼渣和沼液(经沼气、发酵后符合GB/T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要求),应实行农业综合利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沼气又为猪场生产提供清洁能源。粪污物通过无害化处理,既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养猪公害,防止疫病传播,又可保护环境,提高生态效益,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实现生产与生态的良性循环,促进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2.9  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

  猪场大门口处、各功能区入口处、每栋猪舍门口处应有消毒设施,如车辆消毒池、脚踏消毒池、喷雾消毒室、更衣消毒室(装有紫外线灯)。饲养员进入生产区时,要在更衣消毒室更换消毒过的工作服、帽、靴才可进入。每个生产单元应有固定的饲养人员,饲养人员不能随便往来,以减少交叉感染。每个生产单元应有固定的饲养用具,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饲养用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和携带出猪场,也不得将场外的饲养用具携带入场内使用。猪场执业兽医不准对外开展动物诊疗服务。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家中禁止饲养猫、犬、家禽等动物。场内严禁饲养猫、犬、鸟等动物。进入生产区物品必须严格消毒。猪场物品进出实行“单向制”,凡是猪舍清除物品,均须经污物通道运出,不得倒行。定期做好猪场、猪舍周围环境灭虫、灭蚊、灭蝇、灭鼠和铲除杂草、排除积水,消灭蚊幼虫孳生地等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实现饲养场地的环境净化,确保生产安全。

  2.10 大力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于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广泛开展生猪标准化生产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引导发展生态养猪、规模养猪、标准养猪;大力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高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采用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饲喂环保型饲料和绿色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要有采食、饮水,休息和运动的空间,可以自由运动。(本文来源于养猪信息网www.gdswine.com)让猪只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卫生、住得快乐,住得舒服。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从源头上控制猪产品的质量安全。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建立生猪产业循环模式,加大猪排泄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力度,实现农业综合利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合理的免疫程序、消毒程序和疫病综合防控程序,实施统一的防疫管理,以提高猪只自身的健康水平和抗病能力,这样就能有效控制猪病的发生。在着力提高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程度的同时,加快养猪生产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生态环保型方向转变,逐步建成现代养猪生产体系。

  2.11  强化制度管理

  养猪场要有办公场所、诊疗场所、隔离场所、各功能区须具备完整的隔离条件。有必需的仪器设备,有执业兽医、有监管兽医、有管理人员、有饲养人员、有管理制度(包括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标识制度、疫病监测制度、隔离制度、养殖档案等)。猪场执业兽医必须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兽医资格证》并经当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人员。

  2.12  加强免疫监测

  免疫监测是主要的防疫措施,也是猪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猪场执业兽医应在加强血清学监测,特别是免疫效果监测的同时,提高病原学监测的能力,提高监测对象范围和监测频率。猪场执业兽医应根据免疫监测结果来指导免疫接种,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实行程序化免疫。应选购经农业部GMP认证的疫苗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合格疫苗(选用疫苗毒株与本地毒株相同的优质疫苗),采用可靠的免疫接种方法,给猪只进行相关疫苗的免疫接种,猪只经免疫接种后能产生免疫保护力,能抵御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免疫监测和免疫接种是人们长期以来对付动物传染病的有效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效果,猪场业主应高度重视免疫监测和免疫接种工作。

  2.13  加强科技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养猪场员工进行生猪养殖技术、生猪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养猪场员工的科技意识,科学养猪水平、疫病防治水平和防范能力。

  2.14  建立完整养殖档案

  养猪场应有生猪养殖过程的记录,包括生产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猪只销售记录等。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以利于建立起生产销售的规范化管理和追溯制度。

  2.15  实施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

  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规模养猪场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查验收,经审查验收确认合格者,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场业主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生产,从事生猪饲养和经营活动。此外,还要督促已办理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猪场,建立健全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工作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办理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养猪场,要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3 结语

  在生猪规模养殖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当前生猪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站在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规范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行为,发展生态养猪、规模养猪、标准养猪,加快养猪生产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绿色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三效统一,从而达到发展标准养猪,提升产业优势、增加养殖效益、提高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养猪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张长锋 广东省普宁市畜牧水产局 载于《广东养猪业》2013年第4期
                          

(编辑:admin)
顶一下
(3)
 
100%
踩一下
(0)
 
0%
查看所有评论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图片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