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猪的淘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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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7-11 14:01
- 编辑:admin
- 来源:养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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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殖猪的淘汰标准
通过对繁殖母猪的观察、记录和核实,对下列情况的母猪可考虑淘汰。
出生至7月龄以后毫无发情征兆的母猪;
外阴部特别小;
连续配种3次以上没有受胎;
断奶后(哺乳停止后)2个月没有发情征兆;
发情持续期明显延长;
哺乳能力差的母猪(咬死仔猪,泌乳量少,不让仔猪吮乳等);
窝产仔数连续2次在5头以下;
患有传染病的种猪或子宫炎久治不愈者应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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