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猪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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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4-13 09:26
- 编辑:周经洲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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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龄过大的猪:种公猪年龄过大或使用年限较长(3~4年),年老体衰,配种机能衰弱,生产性能低下,则应及时淘汰。
二、过肥的猪:由于日粮营养水平过高或后备公猪前期限饲不当,可能造成公猪过肥、体重过大、爬跨笨拙或母猪经不住公猪爬跨,导致配种困难或不能正常配种,此时应对公猪进行限制饲养,同时加强运动,以降低膘情。若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应对公猪进行淘汰。
三、过瘦的猪:由于前期日粮营养水平过低、限饲过度或患有疾病等原因,造成公猪参加配种时过瘦、体质较差、爬跨困难或不能完成整个配种过程,导致配种效果较差,此时应对公猪加强营养、降低配种频率或针对性治疗疾病,使其恢复配种的理想体况。通过以上操作仍难以恢复的个体,则应进行淘汰。
四、精子活力差的猪:后备公猪或正在使用的种公猪在连续几次检查精液品质后,死精率、畸形率过高,通过调整营养、加强管理和治疗仍不能得到改善的,应及时淘汰。
五、性欲缺乏的猪:由于公猪被过度使用或饲料中缺乏维生素A、维生素E、矿物质等引起性腺退化、性欲迟钝、厌配或拒配,对这种公猪应加强饲养管理,防止过度使用,并提高饲料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促使其适当运动,一般可以调整过来。但对于不能恢复的个体,应该予以淘汰。
六、患有繁殖性疾病的猪:某些疾病如睾丸炎、附睾炎、肾炎、膀胱炎、布氏杆菌病、乙型脑炎等可引起公猪性机能衰退或丧失。如果公猪患有不能治愈的繁殖性疾病或繁殖性传染病,应立即进行淘汰。
七、患有肢蹄病的猪:公猪由于运动、配种或其他原因(如裂蹄、关节炎等)可能引起肢蹄的损伤,尤其是后肢,损伤后若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会造成公猪因不能爬跨或爬跨时不能支持本身重量,站立不稳而失去配种能力。这种公猪应及时进行治疗,在不能治愈或确认无治疗价值时应予以淘汰。
八、有恶癖的猪:个别公猪由于调教和训练不当,可能会在使用过程中形成恶癖,如自淫、咬斗母猪、攻击操作人员等。这种公猪在使用正确手段仍不能改正其恶癖时,应及早淘汰,以免引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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