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的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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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09-22 10:26
- 来源:视频兽医网
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的配伍禁忌
β-内酰胺类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系指化学结构中含有β-内酰胺环的一类抗生素,临床常用的主要是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
临床应用青霉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球菌、革兰氏阳性杆菌、螺旋体和放线菌高度敏感,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易产生耐药性。临床上主要用于革兰氏阳性球菌引起的链球菌、李氏杆菌、坏疽及钩端螺旋体病以及肾盂肾炎、膀胱炎等。应用注意事项:偶有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出汗、呼吸及心跳加快、肌肉颤抖、站立不稳、浮肿及荨麻疹等,严重时出现休克,如抢救不及时可引起死亡。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维生素C等。奶牛在用青霉素治疗期间,所产乳汁严禁给人食用,以防对青霉素过敏的人群引起过敏反应。青霉素稀释后性质不稳定,宜现用现配。
半合成青霉素是保留青霉素结构中的主核,改造其侧链而合成的一系列衍生物,有耐酸和酶且广谱等特点。临床最常用的是氨苄青霉素与羟氨苄青霉素。氨苄青霉素是梭菌感染、鸡的坏死性肠炎的首选药,对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病均有较强的疗效。对乳腺炎、猪传染性胸膜肺炎、外伤感染也有效。应用时注意,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配合应用可增强疗效;静脉注射不宜与碱性药物和浓葡萄糖配合使用;草食动物不宜长时间口服;与青霉素G有交叉过敏现象。
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的配伍禁忌为:
1、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与克拉维酸(棒酸)、舒巴坦、TMP合用有较好的抑酶保护和协同增效作用;
2、青霉素类与氨基糖苷类药理上呈协同作用(如有理化性质变化,分开使用);
3、青霉素类不能与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磺胺类等抗菌药合用(霉素类为快效杀菌剂,四环素类等为抑菌剂,合用干扰了青霉素类的作用)。
4、青霉素类与维生素C、碳酸氢钠等不能同时使用(酸碱度变化,理化性配伍禁忌);
5、头孢菌素类忌与氨基糖苷类混合使用;
6、青霉素类和头孢类在静脉注射时,最好与氯化钠配合。
7、青霉素类和头孢类与5%或10%葡萄糖配合时应即配即用,长时间会破坏抗生素的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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